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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启动心理教师培训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05

  从今年起,本市将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或辅导)工作的教师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共计400学时,内容包括危机干预、情绪稳定技术等。通过认证考试者,将成为学校心理咨询师。
  出于专业化以及提高心理教师的综合素质的需要,本市将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或辅导)工作的教师启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由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心理咨询实践与个案督导等3个模块组成。其中,基础理论课、专业理论与技术课以组班面授为主;心理咨询实践与个案督导部分的课程则可结合学员自己的岗位由带教教师予以实践指导。
  参加培训的学员按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小学3个类别组班。课程包括人格心理学、心理咨询个案技巧等,培训课程结束后,学员还须参加一个月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
  培训和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学员在学完所有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和实践环节的答辩考核,并可以参加由专门机构组织的“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者,将取得相应等级的《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而学员参加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在取得证书的同时,其学分也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教务管理系统。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建立相应的资源信息库,并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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