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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10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造成;2、违章使用电器造成;3、食堂操作不当造成;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5、违章点燃明火造成;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造成等等。

二、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小组,校长杜育敏(第一责任人),书记王孟瑞(副组长),

成员包括吴洁(副校长)、马骊(工会主席)、谭勇升(总务主任)、张孜燕(学教主任)等。

2、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1)疏散引导组:陆永红(人事干部、校办主任)任组长,各年级组长及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引导师生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

2)安全救护组:潘静芳(卫生保健教师)任组长,组织实施及时抢救,做好应急处理。

3)灭火行动组:谭勇升(总务主任)任组长,带领后勤有关人员进行及时灭火抢救。

4)通信联络组:吴洁(副校长)任组长,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报告措施情况,明确工作重点。

三、预防措施: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接警报警处置程序:

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指挥各组立即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报告学校领导。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楼梯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混乱。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校长:杜育敏 13122378965;书记:王孟瑞  13671619253。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领导汇报,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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