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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合格者或直升高校 今年9月开始实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6-27

  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年级        考试科目

  高一年级  信息科技、地理

  高二年级  历史、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高三年级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

  各科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在籍学生当年参加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费用由教育经费安排。

  市教委在25日召开的上海市高中教育工作会议上宣布,从2009学年起,本市开始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取代会考制度外,这一水平考还将成为高校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比如:学生通过水平测试后,即使不参加高考,也能直升高职或高专就读。

  今年9月开始实施

  以往,高中学业考察大多通过会考制度考察。近年,本市取消全市统一的会考制度,转为由各区县或者学校自发组织考核高中生的学业水平。而市教委昨日公布方案显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2009学年9月开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考生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毕业考试的成绩,将替代现有相关科目的毕业考试。也就意味着,今后高中生将不需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会考。

  市教委还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因故缺考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下一年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或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应科目的毕业考试。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相应科目的毕业考试。学校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十科目在三年考完

  按照规划,自2009学年至2011学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暂设语文、数学、外语、信息科技、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等10门;其中,信息科技考试为上机操作考试,外语含听、说能力,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含技能操作。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中的高中课程标准为依据,并限定在普通高中基础型课程内容范围中。

  2009学年至2011学年期间,10门考试科目按高中三个年级分批开设,同一科目在一年中仅组织一次考试。

  水平考试配套自主招生

  市教委透露,水平考试实际是深化高校自主招生的配套政策之一。本市“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验”的高等院校可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安排进入自主选拔录取的面试环节,免去学生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入门资格考试。实施“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直接录取,免去部分学生参加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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