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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中学“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教教处    发布时间:2012-02-2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通知》,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有效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 促健康  我快乐 促成长

三、活动时间安排:

1、广播操(冬季改为长跑):学校每天上午安排20分钟的广播操时间

2、体育课:每周3节体育课;(每课时40分钟)

3、课外体育活动:每周2次体育活动课(每课时40分钟)。定期组织每个班级、年级开展校体育节,召开校运会,举行冬季长跑比赛等课外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学校每天上午第三节课与第四节课之间和下午第一节课与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2次眼保健操(每次5分钟)。

四、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全校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校园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活动内容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我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课间操内容:中学生系列广播体操;

2、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3、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阳光体育活动”、“体育节”。

五、活动的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我校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我校成立 “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长:杜育敏

副组长:林凤慧 

组员:张运暖  魏蓓  王海虹  聂伟  袁学佳  何婷婷  张欢

2、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教导处、政教处、体育组、团委、学生会、大队部、总务处、卫生室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负责体育课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政教处、团委、学生会、大队部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卫生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广播操、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卫生室教师负责指导。

六、活动的有关要求

1、确保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2、加强督导和检查。教导处、政教处、体育组加强监督和落实检查。继续组织学生举行广播操评比,每天检查班级广播操。欢迎全校师生、家长和市区教育有关部门督查学校落实情况。监督电话:64677703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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