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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教委《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学校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2-14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落实市教委《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学校方案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应对极端天气的工作措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学校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结合此项工作,整合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发挥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到岗,专人到位,切实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学校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

附: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负责。成员由分管副校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行政中层各部门主任组成。

工作小组由政教主任、总务主任负责。成员由未保老师、团队老师及总务后勤人员、门卫、保洁等岗位人员组成。

2、加强宣传,开展多形式分层次教育培训。

学校通过校会课、班会课、网站、信息公示栏、“告家长书”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师生、家长知晓率。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普及气象灾害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应对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规范有序,落实各项应急相应措施。

制定应对计划,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落实工作程序,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工作,合理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回应家长、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学校校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对学校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措施:

(一)适用范围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空气重污染等红色预警(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适用本措施。相应标准见后附件。

    (二)停课安排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停课。

    2、学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站、QQ群等途径由班主任、年级组主任、行政部门主任负责将次日(或当日)停课安排的通知告知学生、家长和教职工。

3、停课安排期间,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到校,其他学校教职工无须到校上班。

4、停课安排期间,到校人员工作包含:做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的管理服务;做好师生、家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的通报互动;做好校园安全、学校设备设施的巡查维护;做好所有在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

(三)灵活安排

1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灵活安排。

2、灵活安排期间,全校教工要思想高度统一,重视学生在校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指挥,规范有序地做好相应应急措施,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3、灵活安排期间,全校教职工应按时到校、上岗。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家长沟通,年级组主任负责协调年级各班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落实班级工作和家长信息沟通;工会和教导处负责教工及课程的协调安排;校办负责信息的内外交流互通;人事负责师生出缺勤的跟踪管理。

4、灵活安排期间,学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站、QQ群等途径由班主任负责将学校灵活安排的通知告知家长,并配合家长接走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到校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室内教育教学活动,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

5、灵活安排期间,学校统筹安排校卫生室校医加强校园师生健康巡检,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的学生加强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6、灵活安排期间,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

 

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校务会审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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