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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徐汇区高中阶段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20-05-09

各高中、完中、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的预备通知》的有关要求,徐汇区教育局、共青团徐汇区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2019-2020学年徐汇区高中阶段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徐汇区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和班级。

二、评选项目

   徐汇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徐汇区先进班级。

三、评选比例

   1、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2.5%。(具体名额参见附件1)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比例为学生总数的0.06%(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28.5%),市级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2.5%。(市级个人名额徐汇区总数为14名,其中6名普通高中学生,2名区属中职学生,6名行业属中职学生;市级先进班级名额徐汇区总数为15个,其中行业中职为7个,普通高中与区属中职共8个)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20%(根据市教委、团市委的要求,徐汇区名额为3名,其中普通高中1个,中职2个)。

   4、市区两级优秀学生干部中,团干部均不少于50%。

   5、行业属中职学校名额单列,通过团区(县)委下达和汇总上报,但审批登记表须经所属上级团组织和所在区(县)团组织盖章同意。

   6.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按今年高中毕业班学生0.01%的比例,择优评选市级优秀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一般应为共青团员,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品德修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

   (3)学业技能: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练就过硬本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志向高远、敢于担当、不懈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热爱运动、体质强健、人格健全、意志坚强。注重个人修养,具备良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2、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成绩。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自主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区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能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具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

五、评选要求和方法

   1、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校要加强协调,建立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校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2)把握节点,确保质量

   为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除申报市级优秀的毕业班个人候选人于5月6日前提交材料外,拟推报个人及集体(均含毕业班)的评选应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本市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市级评选实行名额单列,不占用区级额度,评选材料于2020年5月25日前完成。报送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市级评优登记表(另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登记表(见附件2、3)、汇总表(见附件4)、学校评优注意事项表(见附件5)所有材料纸质版统一报至徐汇教育团工委,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团工委的邮箱。

   (3)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学校应认真总结典型事迹,把评选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要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确保质量,形成机制

   各校要对被推荐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形式力求多样,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活动等情况。

   (5)建立区级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评优工作的备案制

   各校要严格按照评优比例开展区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要完善备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如发现有超出比例等不规范情况,将通报批评。评选结果需及时报团区委备案。

   2、评选方法

   (1)各校应成立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长、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团委书记、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与拟推选候选人有血缘等特定关系的小组组成人员应予回避,确无法回避的,应向“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各校确定区优秀的候选名单后,应在学校团务公开栏内张“白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在命名栏中写明申报的命名称号,在学校意见一栏内写明“同意推荐为区……(申报的命名称号)”,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教育局718室)。同时,电子材料应该完整发送至xhjytgw@163.com邮箱。

   (3)被推荐为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重点推荐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候选人的学生应获得过区级以上(含区级)相关荣誉。

   (4)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校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对,对拟申报市级的优秀个人进行面试,面试的结果将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5)评选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进行,所有个人及集体材料必须于2020年2月26日前报送至“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1月22日)

   “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布置评优工作;各校组成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015。

   2、第二阶段(4月24日-5月22日)

   学校开展评优工作,确定评选初步名单,经“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布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如申报市级优秀的毕业班个人各校最迟应在4月30日进行公示,在5月6日前将申报市级优秀的毕业班个人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优秀个人及集体应在5月20日之前进行的公示,如申报市级优秀的请将名单及材料报送至“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材料于5月25日报送至“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3、第三阶段(5月6日-5月24日)

   “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并召开“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区级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以及市级先进个人及集体。

   体育测试授权各基层校进行,区级层面进行抽查。如发现体育成绩瞒报并查实有违规者,该校下一年度评优名额分配与推荐市级优秀资格将予以相应处理。

   4、第四阶段(5月24日—5月29日)

   学校张榜公布区级表彰名单,区公示市级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7天,并填写市级优秀个人登记表,由“区学生评优领导小组”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组织领导

   “徐汇区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调研员于东航、团区委副书记王璐怡、教育局中教科副科长袁学佳、教育团工委书记徐欢、教师进修学院德研室主任秦红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团工委(漕溪北路336号3号楼教育局718室)。

八、表彰奖励

   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

   1、徐汇区2019-2020学年个人、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先进班级登记表

   4、优秀个人、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

   5、学校评优注意事项及记录单

    附件1:徐汇区2019-2020学年高中、中职优秀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教 育 局

共青团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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