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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初一年级公共安全实训动员会

作者(来源):学教处    发布时间:2024-04-08

根据上海市教委发布的《上海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从 2018 年入学的六年级开始施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安全实训”是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录在案。《办法》明确安全实训 24 课时,初中阶段共 3 天,其中在上海市级公共安全教育场馆的安全实训不少于 8 课时。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我校初一全体学生将于2024年4月10日(周三)赴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东方绿舟),参加为期一天的公共安全教育实训活动。

为了圆满完成本次安全实训任务,4月2日中午,初一年级召开了公共安全实训活动动员会,由年级组长邹蕙老师主持。

动员会开始,邹老师先向初一年级全体同学们讲解了安全实训的意义,对于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不仅是上海市教委发布的《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更是我们学生平安成长的必备知识与技能。接着,邹老师介绍公共安全实训课程方案:同学们将在9个模拟不同灾害的场馆中逼真地体验到地震、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不同的灾害或事故等带来的感受,并学习如何认识风险,如何防止和避开风险,以及当遇到风险的时候如何自救、互救。讲解过程中,邹老师还展示了以前参与活动过程的照片,引起同学们的讨论和期盼。动员会结束后,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说起最想体验的项目,也有同学说要早点学会灾难中自救,还有同学说学好后能在关键时刻保护家人。

灾害无情,人有情。面对灾害,我们更应积极而为,把握机会主动学习、认真体验,努力掌握自救自护的技能,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救助他人。祝愿本次初一年级安全实训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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