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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筹建方案

作者(来源):团支部    发布时间:2010-12-20

为继承和发扬好在迎、办世博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大力培育和弘扬徐汇学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徐汇区教育系统志愿者服务工作,经教育团工委研究,教育党工委领导批准,决定筹建徐汇区教育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区十三次团代会精神,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顺应团员青年自主意识显著增强的特点,尊重参与者的价值实现,以志愿服务凝聚团员青年,倡树社会新风,通过团组织的制度化安排构建区教育系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设置

1、组织结构图

   

2、名称

1)“徐汇区教育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或“徐汇教育青年志愿服务队”或“徐教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分队(特色分队):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XX分队。如,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南模分队,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龙陵分队。

3)小队: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XX分队XX小队。如,徐汇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位育分队丝念小队。

(二)管理机构

1、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由共青团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并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各分队接受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分队所在学校团组织双重管理。

3、特色分队由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配合共建单位管理。

4、各小队接受所在学校分队和团组织双重管理。

(三)队长产生

1、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由教育团工委书记担任,设副队长两名,分别由教育团工委文体委员、徐汇区学生联合会主席兼职担任。

2、各分队队长由所在单位团委(总支)书记担任,副队长一般由学生担任,由队长任命或队员选举产生。

3、各特色分队队长由共建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教育团工委商共建单位任命或队员选举产生。

4、各小队正、副队长由学生担任,由小队所在学校团委任命或队员选举产生。

5、各分队(特色分队)队长、副队长人选产生后,由徐汇区教育团工委颁发《聘书》予以确认。小队正、副队长由所在学校团组织颁发《聘书》予以确认。

三、志愿者选拔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学生志愿者一般应为初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初一年级学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酌情考虑。教师志愿者一般应为青年教职工。

2、具有志愿者精神。能够奉献、友爱、互助、为社会服务。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参与志愿活动。

3、具备从事志愿活动所需基本身体和心理素质。

4、态度认真,能够遵守志愿活动的时间任务安排。

(二)志愿者选拔流程

1、组织动员师生提出申请。

2、各分队所在单位团委(总支)组织面试选拔。

3、各单位确定队员人选,填写《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队登记表》,报教育团工委备案。

4、各分队举行志愿者入队仪式,颁发队徽、胸牌。

(三)志愿者选拔规范

1、自愿参与。尊重参与者自主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任何人加入志愿者服务队。

2、择优选拔。各校团组织要精心选拔,将真正具有志愿精神,志愿投身公益的志愿者选拔出来。

3、慎重发展。各校团组织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时,不以人数多少论成效,贵在质量精干而非数量多寡。初级中学以15人左右为宜,高级中学(职校)以30人左右为宜。

4、重点培养。对党(团)校学员要重点宣传动员,对初二年级新发展团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对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要重点宣传动员,引导其加入志愿者服务队。

(四)近期选拔安排

111月中旬,各校要成立本校志愿者服务分队(小队),纳入本校团委日常管理。并酝酿确定学生副队长人选,制定“招新”方案。

211月下旬,开展“招新”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动员吸引师生参与,并组织面试确定名单。

312月初,各校应完成志愿者选拔工作,于125前填写《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队登记表》报教育团工委备案。

412月中下旬,教育团工委召开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大会,颁发队旗、徽章、胸牌。

5、各校可结合已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工作,推进本校志愿者服务分队的成立。

四、志愿活动范围

(一)常规活动项目,以各分队开展为主。包括:敬老助残、助学帮困、环境保护、交通法规宣传及大型公益活动等。

(二)特色活动项目,以特色分队开展为主。如,龙陵讲解员等。

(三)与区域公益、慈善组织交流合作项目,以组织志愿者个人报名、特色分队参与为主。如,徐汇区学生公益论坛志愿者等。

(四)大型赛会活动,以志愿者个人报名,志愿服务队推荐为主。如各类大型博览会,由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向区志愿者工作站、赛会组委会推荐。

(五)与外系统、外区县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由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动员协调。

五、工作制度

(一)志愿者登记制度

1、所有志愿者信息都应登记在案。

2、初中学生志愿者毕业后本校注销登记,由其本人自愿到高中(职校)分队进行变更登记,但其志愿者编号、星级不变。允许志愿者个人申请注销登记。

3、各分队每年10月底应提交《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分队登记表》,更新志愿者信息库。

(二)志愿者星级制度

1、志愿者服务队队员按参加活动次数、累积时间和所作贡献分为5个星级。

2、新加入队员无星级,每服务满10次晋升一个星级。一至四星级晋级由分队认定,并在胸牌上加盖星级标志。

3、五星级志愿者是徐汇教育青年志愿者最高级别,既是一种资历,又是一种荣誉。五星级志愿者除服务满50次以外,还应品学兼优,至少荣获过区教育系统“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1次。五星级的晋升由教育团工委认定,并在胸牌上加盖特别星级标志。

4、对累计评选2次为校级“优秀志愿者”荣誉的,可加1星。对评选为区教育系统“优秀志愿者”的,可加1星。

(三)志愿活动记录及上报制度

各分队每次活动后应填写《活动记录表》,并简要上报活动信息。

六、保障与激励机制

1、教育团工委每年预算安排专门经费用以支持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

2、教育团工委和各单位团组织每学年度组织“优秀志愿者”评选,对每年度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在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市(区)三好学生的申报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3、教育团工委每学年度组织“优秀志愿者分队”评选,并予以表彰。同时优先邀请优秀志愿者分队负责人和区教育系统优秀志愿者参加“徐汇区学生公益论坛”暑期实践考察活动。视具体情况,可以邀请区教育系统优秀志愿者参加市(区)三好学生社会实践考察活动。

4、各单位志愿者分队工作纳入团组织年终考核内容。

 

 

 

共青团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年十一月七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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