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关于开展“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
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市民个人:
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国梦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中央
一、活动主题
为全面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浓厚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征集、制作、刊播“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公益广告,动员全区人民围绕中国梦目标,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上海城市价值取向,着力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上来,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徐汇区委宣传部、徐汇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腾讯大申网、腾讯微博
三、征集范围
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提供作品参选。
四、作品要求
1、各单位、市民个人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弘扬志愿服务文化和关爱未成年人等主题,设计制作徐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公益广告。作品要能体现徐汇人文特色、文化底蕴等徐汇元素。
2、作品分为平面、影视两大类。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明确,基调健康,内容深刻;创意新颖,表达严谨,清晰准确,制作精良,易认易记,感染力强,综合效果突出。
3、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具体报送要求及投稿事项见附件。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
六、作品评选和使用
1、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主办单位将从征集作品中选取优秀作品,并对优秀作品和个人以及组织者予以表彰奖励,根据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入围奖,最高奖额价值壹万元。
3、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获奖作品还有机会在腾讯大申网首页焦点视频、《徐汇报》、徐汇有线电视台、徐汇文明网、“上海徐汇发布”微博和徐汇区域内的部分大型户外广告、电子屏、主要景观道路的招风旗等处刊播、展示,也将用来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大型喷绘、宣传海报、“遵德守礼”提示牌、工地围墙喷绘、入户宣传品等。主办单位也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另行组织修改、改编等再创作活动。
4、作品征集单位拥有决定“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公益广告作品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相关声明
1、征集单位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征集单位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结集出版发行、社会动员等宣传活动,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成为“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公益广告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中共徐汇区委宣传部所有。中共徐汇区委宣传部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报送作品要求及投稿事项
2、作品登记表
中共徐汇区委宣传部
徐汇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全国文明城区 公益广告 征集 通知
中共徐汇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共印110份)
附件1:
报送作品要求及投稿事项
一、报送作品要求
1、影视广告:时长最长120秒,最短20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片头有1分钟颜色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
2、平面广告:作品电子版以“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制作。
3、为确保公平评优,各类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
二、投稿事项
1、登录腾讯微博,在#徐汇公益广告征集#话题下上传,并且@上海徐汇。
2、平面广告作品,可选择直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至活动指定邮箱gongyiguanggao_xh@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公益广告征集”字样。
3、影视广告作品,可选择直接以数字带(DVW)报送,标签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用盒子装好。邮寄、快递要以较牢固的包装方式寄送,并详细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附后),信封上请注明“同创全国文明城区共建徐汇美丽家园公益广告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委宣传部宣教科收,邮编:200030
3、联系人:
活动咨询:宣传部宣教科田建芬、朱春英,联系电话及传真:64872222转1722;腾讯微博:张艳芸,联系电话:26063606转8159。
附件2:
“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公益作品登记表
广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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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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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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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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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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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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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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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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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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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广告类别填写平面、影视。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选送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
3、市民个人可不必填写选送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