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防火工作管理制度
1、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
2、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
3、对易燃物、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严禁学生携带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消灭火灾隐患。
5、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6、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器。
7、学校如发生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8、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带到森林地带野炊。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