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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来源):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3-25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沪委发〔2008〕15号

2008930

 

根据党的十七大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2008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党员中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新期待、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步骤。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对于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得到党员和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深;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我们就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就无法应对新形势下党所面对的新挑战,就难以肩负起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崇高使命。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契机,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

中央《意见》明确提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正确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一)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把握和贯彻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高举一面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围绕一个总要求、明确三个着力点。高举一面旗帜,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深刻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新要求,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思想武器。围绕一个总要求,就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明确三个着力点,就是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紧紧围绕这三个着力点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开展,要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这四条主要原则是总结我们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经验的重要成果,在整个活动中要自始至终地把握好、贯彻好、落实好。

(三)正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学习实践活动以处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要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解决突出问题是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是关键,促进科学发展是目的。

二、紧密结合上海实际,找准着力点,突出实践性,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突出了实践性要求。根据中央关于“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的要求,本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是“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明确要求,也是上海解决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会不会科学发展问题的客观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紧紧抓住这一实践载体,紧扣实践深化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实践。

(一)解放思想观念。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学习实践活动中,发展观念的更新、发展思路的转变、发展难题的破解、体制机制的完善,都离不开思想的解放。中央《意见》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联系上海实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重点解决“五个不”的问题,即不背过去成绩包袱,不受习惯做法束缚,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受现有知识局限,不被地域思维所惑,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解决重点问题。中央强调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实践特色,很重要的是要通过解决问题来体现。要把解决突出问题摆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位置。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上海要着重研究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认识上海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二是如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以自主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产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三是如何加强社会建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四是如何抓住世博会的契机,为科学发展搭建平台。五是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上海科学发展的持续动力。六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为上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创新体制机制。体制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进步的活力、实力、创造力和竞争力。体制机制的保障,是管长远、最根本的保障。因此,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关键来抓。学习实践活动期间,领导机关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市委、市政府在今年重点调研课题的基础上,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财税体制改革、投融资改革、干部绩效考核、吸引人才政策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性文件。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四)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关注和改善民生,不断破解新的难题,紧紧抓住举办世博会这一历史性契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那些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好,防止因面面俱到影响活动效果。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三批进行,每批时间半年左右。

第一批:20089月开始,20092月基本完成。包括:市党政机关;市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管理的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不包括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

第二批:20093月开始,20098月基本完成。包括:区县党政机关;区县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中央在沪企业;市直属企业,区县直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批:20099月开始,20102月基本完成。包括:乡镇、社区(街道);村、居民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第一批活动开展时,选择部分区、市管国有企业和市属高等院校进行试点。市委工作党委和区县党委在活动开展时,也可选择部分单位先行试点。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的有关精神,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明确活动的实践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学习调研。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市委举办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效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学习成果要在一定范围通过一定方式(比如中心组学习或其他形式)进行交流。

2、深入调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各自分工,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实际案例分析。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确定一个基层联系点,并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要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组织解放思想讨论。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影响和制约上海科学发展的问题进行解放思想讨论,着力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市级新闻媒体开辟讨论专栏。

(二)第二阶段:分析检查。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撰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2、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并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

3、组织群众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群众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通过适当方式反馈。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整改方案要明确重点,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

3、完善体制机制。领导机关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注意做好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广大党员要积极参加“我为上海科学发展献一计”、“为科学发展建功立业”等活动,主动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只有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才能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形成共识。

(二)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干部管理权限与党的隶属关系不一致的单位,其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经干部主管部门党组织与协管部门党组织协商,由干部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协管部门党组织协助。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市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市委和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党的关系在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学习实践活动由市指导检查组负责具体指导,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协助。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负责,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要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

(三)加强分类指导。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不同行业,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等,可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四)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五)搞好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批次、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各个地区、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互动、左右联动,促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增强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各方面工作结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市政府机构改革、市委工作党委体制调整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在各自办公厅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由秘书长牵头,负责拟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案,落实具体事务。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处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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