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5-22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根据十七大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校内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点议程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

  二、责任分工

    1、校级领导及领导成员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部门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查处责任:对本校违反党纪党规,师德师风的党员、干部或老师进行查处。

  2、纪检委员责任

   纪检委员在党支部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查处,要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学习及其他活动。

   3、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责任

    党小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本组,本处室廉政建设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党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了解本组党员,本处室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及时捕捉敏感问题,敢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现象,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党支部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4、党员的责任

  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三、责任内容: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校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学校党支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

2、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经常组织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

3、带头执行并监督主管单位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等方面的廉政制度和规定。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处理上,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权利,谋取个人私利。

6、要积极支持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对分管部门和责任区有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7、认真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发现有重大信访苗头的,要及时弄清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责任考核:

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述职报告中必须认真汇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年底前将本人履行责任制情况向校党支部书面报告。

年终,校党支部要对中层以上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具体措施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支部一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支部要从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任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学校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规结合,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牢记“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密切党群关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

3、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拓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正在落到实处。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