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 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切实提高上海市基础教育师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实践的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工作,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具体实施。
现将《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办法(2013年-2016年)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切实提高上海市基础教育师资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在师范生培养、高校教学科研等的示范作用,提升基础教育师资教学研究能力。
二、对象与名额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岗的中学高级教师,基础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实践并具有副高级职务以上的一线人员。
本轮特聘教授全市共计40名,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各20名。
三、聘任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愿意发挥示范作用并服务本市基础教育及相关高等院校;
2.具有5年以上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年限,并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具有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历,曾发表或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
5.具有开设教师教育特色课程能力,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6.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至少能够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四、评聘组织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分别设立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评聘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评聘专家委员会分设文、理、综合3个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推荐上报人选的评议和评审。
2.评聘专家委员会及其学科评议组组建相应的专家库,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五、评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学校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送区县教育局。
2.区县推荐
各区县教育局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推荐。
3.专家评审
学科评议组专家审阅申请人的材料并提出综合评议意见,报评聘专家委员会。
4.单位聘任
通过评聘专家委员会审定的特聘教授拟聘人选,在上海教育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特聘教授拟聘人选,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与其签订聘任协议。
六、聘期管理
1.基础教育特聘教授聘期为3年,即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区县教育局应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特聘教授的工作安排及其日常管理。
2.年度考核。每学年度结束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区县教育局对特聘教授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特聘教授所在区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3.期满考核。特聘教授聘期满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特聘教授所在区县教育局对其在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4.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的结果作为特聘教授岗位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不合格者,经与所在区县教育局协商,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核准后予以解聘,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七、职责与待遇
1.参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项目的合作研究、方案指导与决策咨询等工作。
2.参与师范大学的课程教学工作,包括教师教育课程建设,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师范生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指导,教育硕士的培养指导等工作。
3.参与师范大学的学业指导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师范生提升教学技能、参加教育科研活动,为师范生开设教学技能、班主任工作等密切结合基础教育一线工作的专题讲座等。
4.参与师范大学的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通过结对形式指导学科教学论青年教师,面向学科教学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开设公开课,指导高校教师参加师范大学的基础教育与教育实习研究基金项目等。
5.至少每两周有1个工作日赴师范大学开展相关工作。
6.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津贴。
附件:
1.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需求表
2.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
3.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材料要求
4.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人员汇总表
附件1:
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需求表
学校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学校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华东师范大学 |
语文 |
2 |
上海师范大学 |
中学语文 |
1 |
数学 |
2 |
小学语文 |
1 | ||
英语 |
2 |
中学数学 |
1 | ||
物理 |
2 |
小学数学 |
1 | ||
化学 |
2 |
中学英语 |
2 | ||
思想政治 |
1 |
物理 |
1 | ||
历史 |
1 |
化学 |
1 | ||
生物 |
1 |
历史 |
1 | ||
地理 |
1 |
生物 |
1 | ||
地理 |
1 | ||||
体育 |
1 |
体育 |
1 | ||
学前教育 |
1 | ||||
信息技术 |
1 |
音乐 |
1 | ||
美术 |
1 | ||||
学前教育 |
1 |
科学教育 |
1 | ||
计算机 |
1 | ||||
特殊教育 |
1 |
教育管理 (小学校长) |
1 | ||
音乐 |
1 |
|
教育管理 (中学校长) |
1 | |
美术 |
1 |
|
班主任 |
1 | |
小计 |
20 |
|
小计 |
20 |
附件2:
上 海 市
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
姓 名
单 位
任 教 学 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 请 高 校
申 请 岗 位
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填写时,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端正;
二、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三、本表一式三份;
四、本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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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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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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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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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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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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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参加 何 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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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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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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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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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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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 |
|
现任职务 |
|
懂何种外语及熟悉程度 |
| |||||||
最后学历 |
大学 |
从 年 至 年 毕业于 校 专业 | ||||||||||
研究生 |
从 年 至 年 毕业于 校 专业 | |||||||||||
何时何校获 何种学位 |
| |||||||||||
有何专长 |
|
参加何学术 团体任何职务 |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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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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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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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曾获何种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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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历 及 社 会 经 历(自大学起填写) | |||
自何年月 |
至何年月 |
在何地、何学校、何单位任何职(或学习)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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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含政治思想表现、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特色及学术水平等) |
任现职务以来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按学期依次填写) | ||||||
起止年月 |
何地何校 |
必修课任教班级与学科 |
选修课任教班级与学科 |
每 周 总课时 |
任何班 班主任 (正/副) |
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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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期间发表的论(译)著、教科书、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情况 | ||||||
名 称 |
何时在何刊物发表、何出版社出版 |
本人承担部分、排序 | ||||
|
|
| ||||
任现职务以来科研成果情况 | ||||||
开题日期 |
结题日期 |
课题名称 |
课题来源 |
本人承担任务及任务完成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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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现职务期间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 |||
起止日期 |
指导何校何人 在何处指导 |
指导项目和 讲课题目 |
成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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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县)教育局意见 | |||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科评议组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评聘专家委员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材料要求
材料按申请人员每人一袋,每袋材料内容及顺序如下:
1.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排列顺序应于申请书内填写顺序一致);
5.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代表作,不超过三篇(项);
所有申请人材料与区县汇总表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送徐汇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孙国晔)
附件4:
上海市基础教育特聘教授申请人员汇总表
区(县):(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请高校 |
申请岗位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职称 |
手机 |
邮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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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为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及被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