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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3-05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7号)、《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徐委发[2014]6号)和《关于做好本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沪群办发[2014]2号)的工作安排,现就各单位如何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部署、依次推进的要求,压茬召开动员大会
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按照统一部署、依次推进的要求,分三茬推进实施。第一茬:2月14日,召开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2月15日至2月24日,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区法院、检察院5个党组织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本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第二茬:2月25日至3月5日,区各委办局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区委办局下属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第三茬:3月6日至3月10日,各街道、镇召开动员大会,启动街镇的教育实践活动。居民区以及“两新”组织等基层组织原则上都应在其上级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压茬进行。先行启动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要在动员大会之后,抓实学习教育、抓紧听取意见,把压茬进行的要求转化为示范引领的行动;后期启动的单位要不等不靠,扎实做好初步找准“四风”突出问题、完善活动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扎扎实实开展学习教育
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要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打牢思想根基,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一)突出学习重点。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资料: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市委专门会议精神,人民日报等媒体的重要社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韩正同志、莫负春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材料。
2、要紧紧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群众观点、宗旨意识教育,抓好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切实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的问题,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组织,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处级单位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要是学习原著、集中研讨、专题交流,要适当集中时间,强化集体学习讨论,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半天。可邀请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代表、基层信访干部代表、劳模或优秀党员代表、志愿者或窗口单位代表、市民巡访团成员或“三风”监督员代表和“两新”组织代表面对面交流学习群众工作经验。可在群众接待点、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徐汇区党员组织生活现场开放点”、区域党建促进会成员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先进单位等地开展现场教育学习活动。各处级单位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镇“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具体要求,结合城区发展、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和各单位中心工作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围绕服务、管理对象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讨论,结合群众观点查找不足和原因。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撰写学习体会,积极参加集体研讨,并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学习,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三)基层单位党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区属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两新”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方式、注重质量,努力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1、认真开展党员自学。各单位可以指导党员选学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学习材料的重要篇目。
2、采取报告会、讲座、故事会等形式,帮助基层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3、运用电教专题片等教育资源开展学习。借助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在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上海基层党建网上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史系列讲座等专题电视片,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学习。
4、走访先进,向典型学习。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本市、区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也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参观本市、区的“红色资源”,增强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5、利用各种网络渠道和平台,开展互动学习。基层党组织尤其是“两新”组织党组织,可以充分运用徐汇区委党建网、徐汇“读书汇”和“徐汇·党员大课堂”等平台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交流提供有利条件,提高学习的实效。
机关、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务必要切实防止因组织学习而影响日常办公和窗口服务。
三、注重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
要敞开大门、放下身段、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听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个别听与座谈会相结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利用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帮助找准找实“四风”突出问题。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身上明显存在的、必须解决也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避免分散主题,既找准问题症结,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党政机关以及街道、镇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社会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区域性重点工作,结合“满意在徐汇”活动,深入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采取随机走访、个别访谈、小型调研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社区报到以及在门户网站设置征求意见栏等方式,到群众中面对面广泛听取意见。要到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群众意见的汇集点了解情况,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分工普遍开展走访活动,建立专门的基层联系点,到联系点和基层一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主动上门听取老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员群众的意见;要听取分管部门的意见;要互相之间听取意见;主要领导干部还要听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负责人的意见。
(二)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立足本职,直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可以采取设立意见箱、网络调查、委托调研、到社区走访、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畅通群众提意见的渠道。
(三)居民区、“两新”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要广开渠道听取意见。居民区党组织今年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普遍走访,要将听取作风方面的意见作为重要内容,既要了解群众的急难愁问题,解决群众的所思所盼,又要听取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作风方面的意见。“两新”组织党组织要结合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出资人等各方面意见。
(四)要统筹协调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好各类工作载体,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要结合双结对、“满意在徐汇”活动、政风行风测评、人大代表履职、党代表联系走访工作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评议。要依托区域党建促进会、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广泛征求大院、大所、大企、大校等区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意见,注意收集和利用好纪检、组织、巡察、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在面向基层征求意见时,要注意事先沟通协调,尤其要防止重复征求意见,防止没有实质内容的“公文旅行”、“函来函往”。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要深入选举单位和基层联系点,了解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向区有关部门或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四、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
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边学习边整改,边查摆问题边整改问题。
(一)结合查找问题即知即改。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镇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对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从群众所思所盼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所恨所痛的地方改起,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二)结合上下联动即知即改。要对照本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项目及专项整治任务,联系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镇实际,即知即改,抓好落实。要及时向上级机关、部门和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将我区查找问题与第一批单位组织“回头看”结合起来,上下联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成效。要立足基层发展坚持条块协作,在街道、镇有派出机构的区委办局要主动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与街镇对接,加强条块联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在条块互动、条块结合中解决突出问题,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结合建章立制即知即改。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市出台的各项制度,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不落实、不执行的要严肃追究。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要从一开始就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的各项规定要具体细致,标准要尽可能量化,办法要可操作执行,并尽可能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要注意承接好、贯彻好本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出台的制度办法,防止重复建设。
(四)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整改。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查找工作上的差距,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诉求回应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建立群众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办事,回应群众诉求,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看到党员转变作风的成效,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一)突出务实有序。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以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不要搞干扰基层工作和扰民的走访。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赶时间、不比进度;要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入学习、联系基层、调查研究等活动的基础上,做好问题的分析梳理和汇总反馈并研究确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或解决措施。真正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促进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发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领导率先垂范。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好各个层面的学习、讨论和听取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谈体会、带头听意见、带头找问题,带头议措施。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镇实际情况,可以适时组织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研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理论成果。
(三)坚持从严督导。各级督导组要发扬“认真”精神,落实从严要求,坚持严督实导、有效传导压力,加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组织领导方面,防止“一刀切、一锅煮”、防止以“情况特殊”为由在规定动作上走样、跑偏。学习教育方面,防止以工作忙为由在学习上打折扣;防止以“集中学习”的名义停工停产或变相旅游;防止学习交流谈具体工作多,谈思想认识少;谈社会现象多,联系个人实际少。听取意见方面,防止“一窝蜂”下基层,在基层单位反复征求意见;防止听取意见不够广泛深入、浅尝辄止。即知即改方面,防止解决问题不够有力,在制度建设上重复建设、另起炉灶、执行不力等问题。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要加强与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督导组的沟通协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区别情况、分类施策,在动员启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办法。对“两新”组织,可采取小型、业余、联合、灵活的方式来开展;对流动党员,可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开展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习材料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对一些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可先进行整顿,再开展活动。
(五)强化舆论引导。要加强宣传报道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新闻透视》、《新闻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栏目,《徐汇报》、徐汇有线台和徐汇区委党建网、徐汇门户网站等传统主流媒体的优势,重视发挥“读书汇”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反映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宣传即知即改的典型事例等,从群众的视角出发,讲好“故事”,避免一般化、概念化、雷同化,营造更加浓厚的教育实践活动氛围。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根据舆情变化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要抓住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搞好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效果。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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