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教〔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现制定《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2019年“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本方案包含初三学生推荐和自荐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区文件精神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19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需填写《2019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学校进行自荐。同时,需于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自荐志愿。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2、确保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是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保证推荐办法、过程、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久红(校长) 吴洁(书记)
组员:成义忠(副书记、副校长)
陈莺(教导主任) 张运暖(学区主任) 周懿(团委书记)
周慧香(初三年级组长) 徐竞(初三任课教师)
三、操作程序
(一)关于推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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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学校教导处参加招考中心名额分配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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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无异议后,校长签署推荐意见,被推荐学生填写《2019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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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自荐生
1、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可参加自荐。
2、自荐生在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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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学校推荐生工作要求
1、推荐范围:
(1)被推荐学生必须为本校在籍且在读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综合学习成绩(含初一、初二、初三)在年级前15%;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本人愿意被推荐的学生。
(2)在初中年级,获得过区“优秀少先队员”;区“优秀少先队长”;区“优秀共青团员”或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学习成绩优良、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在上述推荐的范围内:通过学生自评和互评推荐班级候选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推荐班级候选人。全体学生和年级组教师分别按照相应比例推荐年级组候选人。年级组长将候选人名单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对年级组长所推荐的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市、区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集体审核并确定学校推荐对象。
5、张榜公示。
6、学校推荐名单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审定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