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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中学学生行为规范完整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03

人生活在纪律之中。

纪律是社会文明与发展的标志。

纪律给人以约束,

自觉地遵守纪律却能使人获得更大的自由;

纪律对人进行监督,

严格地执行纪律则是对个人的保障。

徐立德

 

 

 

 

一、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简介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办学理念和目标

三、中学生守则(国家教育部修订)

四、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国家教育部修订

五、上海市中学生守则(试行)

六、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规章制度

1.    进校制度

2.    早操制度

3.    升降旗制度

4.    上课制度

5.    课间制度

6.    用膳制度

7.    卫生制度

8.    爱护公物制度

9.    会议制度

10.  请假制度

11.  学生值勤制度

12.  关于确保校容整洁“六无”要求的规定

13.  关于校内球类活动的说明

14.  关于制止严重违纪事件发生的规定

七、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学习常规要求

八、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评优、评奖暂行办法

九、托起明天的太阳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校歌

 

一、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简介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建校于19557月,是一所完全中学。建校五十年来,学校以显著的教学成果和良好的校风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1993年至2002年被评为徐汇区文明单位, 2000年被评为上海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徐汇区行为规范示范校。优良的教学质量是五十四中学一贯追求的目标,五十四中一直保持较高的高校入学率和本科率。目前,五十四中学正在积极申报区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并已通过规划评审。现任校长是高级教师徐立德先生。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形成了“弘爱求实”的办学传统,学校教师坚信“人人有才,人人成才”的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全校1700余名学生风在校园中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经常走向社会,参加志愿者服务,学工、学农、学军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学习生活丰富多彩,同时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等各项竞赛活动,硕果累累。

学校有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本科学历教师占90%以上,其中相当研究生学历14.9%,区学科带头人2名,区骨干教师5名。他们教学严谨踏实,坚持以爱育人。近年来,有40余位教师被授予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园丁的光荣称号。

学校地处康平路高雅地段,环境幽静,交通便利,校内绿化面积广,教学设备齐全:电脑房、多媒体电化教室、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络等现代化设施,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素质教育环境。文化广场及绘画艺术角为学校增添了浓厚的人文主义氛围。文体、科技活动在我校蓬勃开展,校民乐特色班经常举行演出。篮球运动是我校的传统项目,具有较高水准。

 

 二、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办学理念和目标

学校办学理念

“弘爱求实,人人发展”是学校的办学理念。

   “弘爱”,就是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前提下,在学校的办学中,着力弘扬爱的教育,努力探索以爱育人的教育体系,鲜明地突出以爱育人的校园人文氛围。

以爱育人,教育学生要有爱心:爱他人,爱家庭,爱国家。这种教育从根本上说,就是培养学生有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对社会的积极情感,对生活的进取精神以及对他人的高尚情怀。

以爱育人,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以爱施教,关爱每一个学生,以适当的激励给学生以自尊与自信,以成功的喜悦给学生不断前进的动力,让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

“求实”,是一种新的基础观,面对时代的要求,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合作能力,引导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都是求实。

在弘爱求实的传统下,我们力求人人发展。我们相信“人各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才。”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提高与成功。

 

学校培养目标

以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为方向,致力于培养会学习,学有所长,会做人,品德高尚,会创造,善于探索,既具有爱心,又具有求实精神,既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又具有良好的人文底蕴的合格的中学毕业生。

 

三、中学生守则

(国家教育部修订)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四、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国家教育部修订)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五、上海市中学生守则(试行)

上海市教委颁布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学习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

3、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善于合作,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劳动。

4、热爱科学,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究。

5、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与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朴实大方。

7、诚实守信,明辨是非,自尊自爱,有错就改,克服困难,不怕挫折,文明上网。

8、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

9、珍惜生命,注意安全,讲究公共卫生,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10、尊重外宾,增加国际理解,维护国家尊严。

 

 六、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规章制度

 

1.进校制度

1)进校时必须规范地穿着全套校服,准时到校,迟到者要在值勤教师或学生处出示学生证并签名登记,由值勤人员将名单反馈班主任。若因病就诊迟到者,登记时须出示当天医院就诊证明。SPAN lang=EN-US>

2)骑自行车者在开学前办理好自行车寄放手续,凭证把自行车寄放在规定地点,不在校园内骑车。

3)尊敬师长,见到老师和职工,要主动问早问好,少先队员应主动敬队礼。上下楼梯靠右行走,见老师、长辈要主动让道。

4)仪表要符合中学生特点,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团员应戴团徽,少先队员应戴红领巾,队干部应戴队长标志。学生不得染发,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

5)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均应始终规范地穿着校服。

6)电子游戏机、口香糖不能带进学校,不提倡带贵重物品入校,如有特殊需要请自行妥善保管。冷饮和方便面不能带入教学大楼内。

2.早操制度

1)各班级按规定时间到操场整队,集合做到快、静、齐。雨天改在教室上早自修。

2)早操必须做到:进场、退场队伍整齐,步伐与节奏一致;做操要精神饱满,动作到位、有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3)所有到校同学都应参加广播操,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须经班主任批准。

4)各班体育委员负责早操点名,缺席名单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作为评定体育学科平时成绩依据之一。

5)学生做操一律穿运动鞋,冬季做操(或跑步)不戴帽子、大围巾和口罩。

3.升降旗制度

1)每星期一早晨,全体师生必须参加升旗仪式。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递交医院证明或家长请假条,并得到年级主任批准。出旗及升旗时要保持立正姿势,升国旗时要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唱国歌时要做到正确、流畅、声音宏亮。在升旗仪式过程中,要严肃认真。

2)每天下午降旗时,操场上的师生应原地立正,面向徐徐下降的国旗行注目礼。

3)必须熟悉国旗法知识及国歌歌词的内容,明确国旗、国徽图案的含义。

4.上课制度

1)听到上课预备铃声,迅速进入教室就坐,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老师上课。凡迟到者,在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

2)上下课学生起立向老师行礼,在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或解散,迟到者要站在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才可进教室就坐。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发问先举手,回答问题要起立,声音响亮。上课不准讲话,不做小动作,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不做其他学科作业,桌面上不放置食物(包括饮料和水),劳技课、实验课应在教师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按照音乐节奏准确按摩穴位。

5.课间制度

1)文明休息,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吵闹、喧哗,同学之间文明交往。

2)课间休息时,不擅自出校。因病、因事、因公必须离校的同学,需凭老师签名的“临时离校证明”离校。

3)适度娱乐,不在教室或楼道内玩球、不在校内做各种无益或危险游戏,不得在校内打扑克牌。

4)下午放学后,值日生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离校时要关好教室的电灯、电扇和门窗。

6.用膳制度

1)珍惜粮食,文明用餐。用完午餐盖紧饭盒,整齐堆放在盒饭箱内,不得把剩余饭菜倒入水池、便池等处,保持环境清洁。

2)打汤自觉排队,遵守用膳秩序,相互谦让。

3)注意饮食卫生,饭前洗手。清洗餐具时要节约用水,冬天不能用饮水机内开水灌瓶取暖。

4)回家用午餐的学生离校时须凭两证(学生证,中午出校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无证商贩的不洁食品。

7.卫生制度

1)每日中午及放学坚持“二扫”。值日生应认真打扫教室环境,做到地面无纸屑,黑板无字迹,桌面及窗台无灰尘、无杂物,课桌内无果壳纸屑,墙角无垃圾,课桌椅排列整齐,劳动工具存放规范。课间要及时擦黑板,保持教室环境卫生、整洁。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常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3)每周四为校卫生日,各班级每周一次大扫除要求拖地板、擦门窗、清除黑板槽内粉笔灰、擦洗课桌椅、打扫学校规定的包干地区。做到校园环境、绿化和地面卫生良好,墙上无球印、脚印等人为污损。

8.爱护公物制度

1)爱护公物,教室的财产由专人保管,教室门锁不准私自更换,凡有损坏现象,应查明原因,立即向总务处报修,人为造成损坏应照章赔偿。爱护校园的公物、花木,不在墙壁、课桌椅、黑板以及厕所里乱涂乱画。

2)不破坏、污损学校和班级的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设施。

3)节约水电,人人有责,课间休息及时关灯;全班同学都离教室时要把门锁好,重要物品随身携带,以免财物失窃。

4)开学时由总务处配齐发给每个教室内公物,坏了及时报修,如人为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9.会议制度

1)校班会必须认真参加,要精神饱满,并认真记好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2)集中开会,按时整队集体进会场,按指定座位入座。遵守会场纪律,对大会发言者,应有礼貌。会议结束,要听从指挥依次退场,不争先恐后。

3)看电影或看戏要遵守公共秩序,做文明观众。不迟到、早退,对号入座,保持安静。不在看电影或看戏过程中随意窜跑,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

10.请假制度

1)严格执行点名制度。班长每天每节课均要点名,将迟到、缺课等情况如实记入点名册,每天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周向教导处报送出缺席情况统计表。

2)学生在早操预备铃声结束后进学校,或在各节上课铃声结束后进教室,都作为迟到处理,迟到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无故缺课者作旷课处理。旷课两天以上者,根据违纪情况和认识态度,由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应直接与班主任联系,病事假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的证明,事假要事先请假,经批准方可请假,(突发情况除外),否则作旷课处理。一学期各种缺课累计超过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者,作为重读处理。

11.学生值勤制度

(一)    要求:

1)五十四中学的师生员工都是学校的主人,人人都要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争创文明校作出贡献。

2)校内三级值勤(校总值勤、年级教师和体育教师值勤以及学生值勤班值勤)是学校管理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

3)通过校内三级值勤,营造讲文明、守纪律、行为规范、环境优美的良好氛围。

(二)    职责:

值勤班学生职责:

1)文明礼仪示范。

2)保持操场、楼道和绿化地带环境整洁。

3)自行车停放管理。

4)早晨及午间休息时,对学生行为规范进行管理。

12.关于确保校容整洁“六无”要求的规定

校容是环境育人的重要部分,是给人们的第一印象。确保校容整洁是爱校的重要行动。实现“六无”(地上无纸屑,墙上无印迹,室内无垃圾,桌内无杂物,窗沿积灰,台面无涂刻),人人有责。

1)自觉将糖果纸、餐巾纸、塑料袋、果核、瓶罐、纸屑之类的杂物丢入垃圾箱,不随地乱抛。如看到有人乱抛,人人有权、有责进行制止,并查明姓名与所在班级,协助进行教育。看到地上有上述杂物,要随即主动拾掉,发扬“多弯一次腰”、“多走一步路”的精神。负责包干的班级应每天巡视数次,边察看,边拾净。遇违纪现象,要追查到底。

2)桌内纸屑等杂物应清除干净,值日生课后打扫时再复查一遍。学校抽查时,如发现桌内有杂物,要督促责任人负责清理。

3)人人要爱护桌面,如发现涂刻现象,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以明责任。涂刻桌面要照价赔偿,并作操行记录。

4)故意在墙面乱涂或拍上球印、踏上脚印者,应自己动手清除,对情节严重者应予处分。

5)保持厕所整洁干净,便后及时冲洗清洁。洗拖把时应拧干后取出。

6)爱护树木、花草。发现草地、绿地内有杂物,要随手拾净。

7)包干地区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13.关于校内球类活动的说明

1)上课学生到达指定场地集队,体育委员负责点名。

2)爱护运动器材,体育课、体锻课开展球类活动所需用球,应通过规定手续向有关部门借用,用后及时归还。

3)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活动进程中,若将球碰出学校围墙,应经老师同意后外出捡球,不得擅自翻墙外出或因捡球踩坏居民房屋及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学生一律不得将私人球类物品带进校内。由于学校操场较小,活动场地有限,尚不具备校内开展足球活动的条件,故学校不组织与不允许学生在校内踢足球,学生也不应把其他球当足球踢。

14.关于制止严重违纪事件发生的规定

I  下列现象为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事件:

1)旷课,夜不归宿;

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4)偷窃、故意毁坏公物;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6)传递黄色淫秽书籍和物品。

II 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一经查实,即予严肃处理,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一年后若确已改正,经本人申请、校方批准方可撤销。

 

七、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学生学习常规要求

1.作业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提倡“准确,规范”的作业要求,杜绝抄袭作业的现象。

2)作业的格式应符合各学科的要求,即书写端正,字迹清楚,行距适当,卷面整洁。

3)学生须按老师要求,按时交作业。作业中的错误须订正。

4)严格作业统计制度,课代表每天把作业情况报告任课老师。

5)对经常抄袭作业或提供别人抄袭者,老师与家长对其进行教育。

2.测验、考试的基本要求

I.测验、考试卷的处理:

按对测验、考试卷采取“讲、评、订正”三个步骤的要求,每次测验、考试后,在卷面上认真订正,并注明经验教训,然后分学科装订。

II.关于测验、考查、考试纪律的规定

1)考生应按时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迟到20分钟以上者,作缺考处理。

2)考试、考查开始前,考生应把学生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老师检查。除考试用具外,必须将书本、笔记及同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或老师指定的地点,不能留在课桌里,手机、呼机不准带入试场,否则视为作弊。

3)试卷发下后,考生不准交谈,如卷面不清或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低声交谈、做手势、传纸条、左右前后偷看他人卷子、在课桌上涂写公式、翻看书本或笔记、向他人示意考试答案等,都是作弊行为,监考教师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出警告、做扣分记录、没收考卷、取消作弊者考试资格等措施。

4)考生做好一张或半张试卷后,应对折收好,不得摊开在桌上。做完试卷复查时,应注意不得给他人创造窥看的条件。凡有意为他人作弊创造条件者,视为作弊,监考教师可对其提出警告。

5)考生交卷时,不要影响他人考试。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谈论考题、答案或大声喧哗。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依次交卷。试卷不得带出考场。

6)一学期中,考生如在考场上被监考教师警告累计达两次以上者,学校将取消其评优、评奖资格。帮别人作弊与作弊同等处理,试卷均记作零分,不准补考,取消评优、评奖资格,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并在全校通报。

.关于留级、结业、肄业的规定

I.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留级:

1)学年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

2)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两门不及格者。

3)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又有两门不及格者。

4)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均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II 高中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留级两次者,应予退学。

III.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毕业证书,但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1)初、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均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不超过三门者。

2)初、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一门不及格,另有不及格学科不超过一门者。

3)体育不及格者。

    对发给结业证书的学生,允许其在下一学年回校参加不及格学科的毕业考,成绩达到毕业标准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IV.学生未完成规定的学习年限,或虽学完规定的学习年限,但达不到毕业、结业标准而离校者,发给肄业证书。

 

 八、五十四中学学生评优、评奖暂行办法

 

1.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学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评奖。

2.评优分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活动积极分子。

3.校优秀学生的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5%,校好学生的名额为年级学生数的16%

4.被评优、评奖的学生应是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标兵。

5.被评优、评奖的学生应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认真进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品德测评等第必须是“优”,好学生、单项活动积极分子的品德测评等第应在“优良”。

7.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习总成绩应位于年级学生的前列,体育成绩应达到优良。

8.凡受警告以上处分,在考试、测验中有作弊行为及败坏学校名誉者,一律不准参加评优、评奖。

9.评优、评奖不能简单按学习成绩名次评定,应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行为规范、集体活动、公益劳动、体育成绩、文艺特长等德智体诸方面因素评定。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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