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以确保仪器、药品的安全和室内安静。
二、室的化学药品大多是有毒的、可燃的、有腐蚀性或爆炸性的,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防止和避免灾害事故发生。
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设专柜和专人保管,关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意偶然着火的可能,实验室内应备有砂箱或砂袋,以及各类灭火器。
六、室内严禁吸烟。
七、须装有通风柜和排气设施,仪器、药品摆放整齐,做到整洁有序。
八、完毕及时拆卸、清洗仪器整理归位。
九、专人负责,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严防药品带出实验室。
十、实验室必须检查水、电,关好门窗,确保安全,方可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