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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初三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02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关于2010年初三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10年中考报考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其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我校在历年推荐(自荐)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10年初三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推荐原则

1、严格按照市、区文件精神执行。

2、确保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是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保证推荐办法、过程、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洁(副校长)  王孟瑞(书记)

组员:成义忠(副书记)  张运暖(分管教学副教导)  魏蓓(学教副主任)

聂伟(分管初三副教导)  黄映(初三年级组长)  王珏(初三任课教师)

三、学校推荐(自荐)操作程序

(一)推荐生

1415,接受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应届初中毕业生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有关布置。

2 4 19日前,学校制定2010年初三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公布区教育局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接受师生推荐。

我校2010年推荐名额:11 名。

3419——422,根据推荐原则,师生民主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同时征询本人意愿。

4423——429,张榜公示“推荐生”名单5个工作日,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5、公示无异议后,校长签署推荐意见,被推荐学生填写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

655,学校将推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审定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513900——5151600,高中“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二)自荐生

1415,接受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应届初中毕业生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有关布置。

24 19日前,学校制定2010年初三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3419——422,学生根据自身特长,提出自荐申请,填写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

4423——429,经班主任签字后,张榜公示“自荐生”名单5个工作日,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5、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

655,学校将自荐名单连同《自荐表》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审定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学生填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7513900——5151600,高中“提前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8515——520,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

四、学校推荐生工作要求

1、初中阶段,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为优先推荐对象。

2、推荐范围: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学习成绩在年级前20%;体育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3、学生自评和他评推荐班级候选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推荐班级候选人。班主任综合师生意见每班可推荐2-3名候选人报年级组。年级组长将候选人名单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区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集体审核学校推荐对象。

5、张榜公示。

6、学校推荐名单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审定,审定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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