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放假安排:4月8日(周日)上周五的课,4月5日(周四)、4月6日(周五)、4月7日(周六)放假三天。
2、学校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3、节假日期间,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2018.4.3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