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中学 何婷婷
为了迎接世博会的到来,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于
在座各位同学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各种角度讲,未成年人员都是一个社会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群体,是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起着主要作用的群体,也是对一个社会的持续性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群体。可就在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群体中,犯罪率却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对于未成年人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相对负刑事责任,即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少数几种容易识别且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分析上海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我们发现,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总体上也是处于较快增长的态势。199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为1328人,占全市违法犯罪人数10 .1%;到了2001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为3822人,占全市违法犯罪人数12 .3%。
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原本活力四射的未成年人成为了法律制裁的对象?仔细探究可得到如下几点:
第一,未成年人正处于从幼稚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由于身体和智力还处在发展的过程中,思想比较幼稚,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易于受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这就决定了他们的行为很难遵守社会规范,甚至藐视法律,且易感情冲动,缺乏自控能力,其行动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突发性,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表现为动机简单,行动盲目,不计后果等。
第二,周围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未成年人员为追求物质享受,冒险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当前,绝大多数未成年犯罪系出于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的目的,其中,相当一部分犯罪人员是为了追求享乐,满足膨胀的物欲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由于现今游戏厅、网吧甚至很多高消费的洗浴中心、歌厅均向未成年人员开放,同龄人之间各种个性化打扮、名牌衣着的比较,要求参与者需要丰厚的经济实力做为基础。而未成年个人通常经济来源有限,甚至为零,在家庭无法保障和支持其各种行为的肆意而为后,未成年人员往往借助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财物,满足高消费的需求。
第三,法律法规的不落实和执法部门的不监督,促进了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娱乐消费场所日益盛起,有些个体商贩更是大肆兴办游戏机厅、网吧,为赚取未成年人员财物为目的,不择手段招徕中小学生入内,游戏机都泛滥成灾,并对学校呈包围之势。不少未成年人员受诱惑而涉足其中,进而沉沦痴迷;而有的游戏室、网吧游戏内容不乏色情、暴力,促使未成年的认知产生歪曲,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致于游戏机被冠以“电子海洛因”之名。这种导致未成年人员思想和心理发生扭曲的现象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有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某些娱乐消费场所严禁未成年人员入内或消费,但有相当一部分娱乐消费场所,处于对赢利考虑,漠视法规,明禁暗行,有的甚至公然向未成年人员开放,加上相关管理部门的熟视无睹、碍于人情网开一面,使得各种违法娱乐行业依然“红红火火”。2004年度发生在通州地区一中学生为夺取上网费用而向年迈的爷爷奶奶举起刀子的伤害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未成年人员受游戏网吧毒害的案例。
第四,媒体不健康宣传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涌现出了许多有积极意义的新思想、新事物,但暴力、色情文化也相伴而生,其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处在青春期过程中的未成年人。并且未成年人对于暴力文化宣传的“英雄”人物,较易产生崇拜和模仿,在心理奠定实现“英雄”梦想基础后,一旦外界时机形成就会付诸实际行动。
未成年犯罪有着明显的特点。侵犯财产犯罪在未成年犯罪中所占比重较高。据不完全统计,在未成年犯罪中,抢劫犯罪和盗窃犯罪,即侵犯财产犯罪占绝大多数,占据犯罪类型的首要位置。未成年人员为了满足其消费欲望,往往会采取偷窃、抢劫或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财物等手段,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并随即挥霍一空。
其次,未成年犯罪中使用暴力手段作案的倾向较多,并且团伙作案集中。与成年人实施的暴力犯罪相比,未成年暴力犯罪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具有结伙性。尤其是其中的预谋性犯罪,大多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这是由未成年人员的心理特征决定的。随着未成年人员生理、心理的发展,其独立性日益增强,但尚未完全摆脱依附性。独立性需求的增长和叛逆心理,使其逐渐淡化对家庭的依赖和要求摆脱家庭的约束,而其不经人事的因素又导致其自身依附性的存在,必然产生一种安全感的需要,就转而在年龄相仿的伙伴中寻求保护者和支持者;并且借助团伙共同行动、互相依存,互相壮胆,产生了一种力量和安全感,同时消除个人单独行动带来的恐惧感。未成年人员暴力犯罪的显著特点之二是激情性犯罪占的比重较大。犯罪人在犯罪时往往不考虑行为的后果,当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时,对事态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心理态度,通常采用极端的暴力手段达到“制服”对方的目的,满足争强好胜的心理,导致因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发犯罪。
上海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基本是由未成年人中的“弱者”群体所构成,即上海本地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群体主要是那些失学、失业同时又是失管的“三失”人员,随着社会就业竞争性的加大,这批人的数量有可能会呈现增加趋势,一定程度上壮大了犯罪高发人群。在调查中发现,现在有些未成年人虽然离开了学校,但由于没有社会需要的高学历和没有基本的工作技能,所以常常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成为社会上的“浪子”,不少家长疏于监护,更多的是未成年人不听从家长的监护,加上他们经常受到包括父母在内的社会舆论的否定评价,从而非常容易与不良人员交往,接触到社会不良环境的熏陶和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社会就业矛盾更加突出,那些学习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走上社会后很难找到工作,而我们的社会对这批“高危人群”的管理、教育、服务等很可能无法一时到位,势必这一群体中的不少人将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现在基本上是独生子女犯罪,一个孩子的犯罪意味着一个家庭的悲哀,甚至是一个家庭的解体,一千多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对于这一千多个家庭来说,则意味着一场灾难。所以青少年朋友们,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和睦,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们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还要学会自我保护,在了解了未成年犯罪的结伙性特点后,我们更应做到慎交朋友。
离上海世博会召开还有386天,届时要接受考验的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进程,还有这个城市中每一个市民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作为主人的各位同学们,愿大家都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在校做个文明学生,走出校门也能做一个文明的市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为上海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