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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的责任成为永恒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0-01-25

高二年级组   黄亚胜

    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且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通过学习《规范》,我们高二年级组都深切地体会到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和谐氛围。

    无论学校还是教师,身上肩负的历史使命也决不仅仅是“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可以解释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教师的责任感对教育事业所起的作用是永恒的。

一、对全体学生负责。

    教师教书育人应是面对全体学生。我们当教师一踏进校门的那一天起,便对每一位学生负起责任,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但我们教师有的并不如此,他们偏爱优生,而歧视后进生。公开让全班学生对之疏远。在批评学生时不是耐心开导,而是威胁恐吓。使学生终日紧张,提心吊胆,其后果只能更加挫伤孩子的进取心,养成怯弱无能,胆小自卑的性格。古人云“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对后进生,作为教师要多加关爱,使他们能够在这温暖大家族里得到成长壮大。不能对学生感情用事,厚此薄彼。为人师表,就应注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

二、对学生未来负责。

    我们常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当今教育的教学形式是教师“包级制”,而对学生培养过程是“流水式”,倘若出现不合格的学生难分清楚是哪一位教师的责任。教师这样就是处在“无责任”位置上。教育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同时又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一个环节出现缺陷会给其他环节构成困难,从而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当今有的教师就抱有这种思想,他们没能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平时不钻研,临上课时才匆匆上阵,没有充分的课前准备。这样就误了学生。我们应该承认,教育工作是辛苦的,教师每天都进行着大量的平凡琐碎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管理班级……重复性劳动单调而缺乏新鲜感,刺激性。而且,目前教师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相对较低。但是我们教师应该立足现今,着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勤勤恳恳,充当人梯,负起我们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为后代着想,为家长负责,为学生负责,为我们祖国的千秋大业负责。

三、对学生所授的知识负责。

    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声和则响清,形正则影直。”教师所传授的知识,对学生来说都是新知识,对知识的第一印象会给学生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教师的教授内容必须准确科学。明代思想家黄宗羲曾说:“道之未闻,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能解,则非师矣”。教书育人是一项职责重大的严肃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敷衍和马虎。不允许含有不清和错误的概念出现。要保证学生掌握真正知识,作为教师不能用照本宣科、满堂灌等方法来教授知识。这样,就要求教师自身应当有渊博的知识、通达的学识,应当能够对学科知识的严密系统有通透的理解,如此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知识才能被学生所接受理解,内化为学生的知识结构,并转化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完成了知识传授的过程。因此,较强的综合能力是教师素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中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等。这些能力与教师的教学实践和工作效率息息相关。加强这些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完善自我和实现教学目标的要求。不断学习不断充电,不断补充新知识,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以奉献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待本职工作,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向上。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教师“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每一位得到发展的学生都会给社会更大的贡献,会使社会的前进的步伐走得更快,最终随着水涨船高,教师的待遇和地位会有更大改善,尽职尽责的教师一定会赢得社会的丰厚回报。

四、对教师的灵魂负责。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教师的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作为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要热爱教育事业,只有充满了对教师职业的无限热爱,才会在教育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我们责无旁贷。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只要能得到人民的信任,我们会感到由衷的自豪。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规范》要求就是参照物,努力做到这些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提高自己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文化水平,而要做到这些只有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

   “温和与友善永远强过激烈狂暴。”让我们以负责的态度塑造出一批又一批具有爱心和良好品质的人,让教师的责任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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