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师德承诺书(教师)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专心从教,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园丁奖、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