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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作者(来源):学教处    发布时间:2024-04-2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 非凡成就10周年”。十年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我国在国际局势急剧变化中牢牢掌握了发展和安全主动权。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平安中国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安全保障。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体系下,国家安全就是一个国家所有国民、所有领域、所有方面、所有层级安全的总和。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无论在过去的战争岁月,又或是如今的和平年代,国家安全一直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触手可及的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再到我们也许很难接触的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我们的国家都在有形或无形中保护着我们。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第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第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

第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四、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守护国家安全

照片不随意拍

不在军事基地、军事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不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车队不随意插

驾车外出遇到军车车队时不穿插车队,不跟踪拍摄。

工作不盲目干

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之便拍摄的涉军照片牟利等。

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行李箱不胡乱装

行李箱中不要装有从国外带来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的土壤和动物标本等,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东西不随便买卖

不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的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仪等专用的间谍器材。

信息不非法传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传递非法信息。

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都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距离我们中学生其实并不遥远,也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我们要将维护国家安全的信念篆刻在心中,将国家保密条例牢记脑海,以赤诚之心守护祖国的大好河山。也需要自觉履行保守秘密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感,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维护国家安全上,没有人是旁观者,人人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站在时代和知识前沿的我们,更应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稳,天下安;百姓安,天下安。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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