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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总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9-28

公示一: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关于徐汇区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新一届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将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党总支委员、书记和副书记,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总支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现将新一届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总支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有从事党务工作的必要时间;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一般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7)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三)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二、委员职数

新一届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新一届五十四中学党总支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非校级领导的比例不低于40%;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占85%左右;性别比例恰当;学科结构合理;年龄结构有梯度。

 新一届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下设2个 党支部,一并换届选举产生,高中年级党支部拟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初中年级党支部拟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三、公开推荐的办法

自公示之日起,接受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五十四中学党支部的党员推荐和党员自荐,接受群众推荐。

公示截止时间:201131

公开推荐联系人:王孟瑞

公开推荐联系方式:书面推荐

公开推荐联系地址:五十四中学 党支部

 

特此公示。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1223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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