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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11-18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2012年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我校党组织根据《关于2012年对本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徐责办[2012]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执行,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党政领导班子贯彻“一岗双责”要求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实施党务公开情况等七方面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三风”并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三风”建设与完成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校长、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自律、教育、监督、查处等四项责任,既要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又要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中心工作,促进学校不断发展的同时,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将专项工作的目标分解到各组室和各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在党政班子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五十四中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五十四中学关于学校商业活动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党风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落实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和制度》及《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同时,学校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各部门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的《明白收费卡》制度,所有收费的项目公示、公开,形成民主管理、群众监督、依法办教育、依法治学的新局面。

三、校务公开,加强监督

我校认真实施校务、党务公开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校务公开专栏,公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人事变动情况、学校及教师的获奖情况,接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增强学校管理的透明度,使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每学期召开教代会,将学校的财务状况、评优晋级等情况进行公开。同时,我们还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年底干部述职和述廉工作。完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津、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总支党员大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在党内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支持他们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认真对待他们所提出的意见。

总之,我校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严格要求,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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