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党总支于2024年6月19日和6月20日,分高初中党小组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小组专题学习。这是继5月份以陈莺副书记组织党员老师们集体学习后的一次深度学习。
在这两天的学习中,高初中党支部各分为三个党小组以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各党小组长带头导读的形式,在上个月集体学习《总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分则》进行了分组学习。
高中第一党小组石忠义、林允峰、戴洁琼,第二党小组成义忠、周懿、刘子豪,第三党小组陈莺、黄亚胜、沈苗;初中第一党小组何一佳、苗伟、王春艳,第二党小组刘奕、高松、陈燕,第三党小组王海虹、孙君炎、刘国灿,每组各有三位党员老师对《分则》进行了非常详致的解读。
通过解读,老师们不了解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2018年后《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后,《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而《分则》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项纪律,尤其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条例》也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个种类。而制定《条例》的目的在于严肃党纪,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在解读过程中,党员老师们还联系与教师息息相关的一些条例,如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条例》第九十八条(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规定,“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均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滥发福利,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予以相应处分。又如对抗组织审查将会被处分,《条例》第八十条(属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规定,“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还有很多,不一而足。
通过这次深度学习,老师们不仅对《条例》加深了认识,而且予以深刻警戒,并保证绝不触碰底线,也绝不置之不顾。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不仅仅是白皮书,更应时刻成为我们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员革命和自我革命的理论指导,从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